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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:超级女声,声由心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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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级女声,声由心发!
http://www.scol.com.cn  四川在线  (2005-07-19 15:54:23)  来源:camus95
<script language="javascript" src="http://www.scol.com.cn/scol-3/js/scol_ad_iframe.js"></script>     毫无缘由,爱上张靓颖。

  我向来是个不喜欢跟随潮流的人,众人皆看《流星花园》迷恋F4的时候,我只是很淡定的从他们的话题里离开。同样的,当众人皆在议论闹得沸沸扬扬的超级女声的时候,我依然选择躲在一旁。只是,很不期然的,那天在换台的间隙里听见了一个女孩子在唱歌—— 一个盘着头穿着不起眼的黑色裙子的女孩,居然唱出了极具韵味的《I turn to you》,我的耳朵当时就被叫醒,然后定在了成都台死死守住她的结果,一个在感冒状态下依然可以唱出如此水平CA歌曲的女孩,我打心底佩服。

  一直以来,在Christina和小甜甜之间,我就觉得Christina是更棒的一个,而能够把CA 和MC的歌都唱好的中国女孩,我至今依然没有见到过,张靓颖是第一个,也是唯一的一个。于是开始试着从网络里去寻找她的消息——然后在诧异中发现,她拿过全国pub歌手大奖赛冠军,拿过统一的全国校园歌手冠军,拒绝过华纳的签约,甚至是应邀参加超级女声……而这些成就并没有让我因此爱上她,只是让我用更挑剔的眼光看她而已。处女座的人从来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人,喜欢了,就是从一而终;而靓颖,一直经受住了所有的挑剔与考验。

  你说:“张靓颖只会唱英文歌。”于是,我们听见了她唱的《热情的沙漠》和《乡恋》;在同一天晚上,唱出完全不同风格的两首歌曲,并且都演绎到及至,这样的人至今也不多见。

  你说:“张靓颖的英文歌只是模仿。”于是,我微微笑了,笑的原因不是她的英文歌让顺子交口称赞,而是因为说这话的人根本不懂英文歌的韵味。张靓颖的每首歌曲,我都和原唱版本比对着听了无数次,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感觉和感动,那些体会丰富了我对她的喜欢。一个能把英文歌用自己方法表达出来并且吸引英文高手的人,谁能说她是模仿?喜欢靓颖,一直没有到迷恋的地步,直到那首《I still believe》——从她开口的那瞬间,我的思绪就完全被她的声音吸引住了。MC的经典,几个人敢用自己的方式来唱?张靓颖敢,并且做的极棒!

  你说:“张靓颖很高傲,舞台魅力不如李宇春和何洁。”于是,我又一次微笑了。诚然,我喜欢宇春和何洁的表演和爆发力,喜欢她们的动作和那种舞台属于她们的活力;但如果闭上眼睛去冥想,那我不会选择宇春和何洁——那种从心底里流过的暖暖的感动和柔软的心疼,只有靓颖能够带来。安安静静唱歌,没有太多的花哨动作,这确实是她的劣势,但却是我们喜欢她的原因之一。不张扬的靓颖,会让你感觉到她的真诚以及对音乐的执着。

  你说:“张靓颖不怎么笑也不怎么说话,没有感情。”于是,我终于忍不住地再次笑了——我一直觉得成都总决赛时的青春纪念册是个非常棒非常棒的创意,它让我们见证了超女们之间的友谊,当靓颖在表达自己的感情的时候,我分明感觉到有温润的液体从自己的眼角滑落。那张全家福的照片我一直收藏,不怎么笑的张靓颖,却用最纯真的内心和最热烈的感情来打动人——她的所有感情,从歌声里,我们感觉得到。

  很多人说:“哎,李宇春和周笔畅很象的哦。”我每次都是微微一笑,因为在我心里,很象的是靓颖和笔笔——同样的稳定发挥,同样的每首歌都经典,同样的厚实嗓音不会唱破,同样的没有太多花哨动作,却也同样用歌声打动人。

  黑楠说:“听笔笔的歌是省却消夜费用,三月不知肉味。”他以此来说明笔笔歌声的动人;一直以来听笔笔唱歌,都是她张嘴后就能让听众融入歌的意境和感情,她不象李宇春和何洁那样占满整个舞台,却能用歌声占满所有人的心。并且,笔笔是典型的女中音,而现在的歌坛最缺的正是这样的声音:高音时巧妙的假声处理,低音的自然轻颤,中音的浑厚踏实,这样的声音才构成了周笔畅。几乎听不见任何瑕疵,每首歌到了她的嘴里都不会跑调不会走音不会唱破,这样的感觉很舒服。如果要说缺点,那只有两个,一是有点不修边幅,二是有点单一风格,但这些都无损笔笔的实力,我一直喜欢。

  和笔笔一样的靓颖,同样是个动作不多的人,笔笔是安静的唱歌,她也是;并且在歌声中注入感情,并以此来带动听众,这也是她们两个最像的地方。只是,靓颖的最大不同,是她风格和曲风的多变。顺子和常宽说:“她很有语言天赋,嗓子也有很多种颜色,能演绎不同风格不同味道的歌曲,并且都能够唱的很棒。”我再一次微微的笑,是的,微微,因为靓颖给我的感觉也正是如此,就象小时侯看安达漫画一样的感觉。西班牙语、法语、日语、韩语、粤语……乡村乐、爵士……无论是重金属质感的《Beautiful》还是抒情的《Reflection》,她都能演绎地特别,又令人回味无穷。没有任何的花哨,纯粹以歌声和感情打动人,这是笔笔,也是张靓颖,喜欢这份从容淡定大气和执着,因而喜欢两人。

  当靓颖看见自己的短信票数排在倒数第二的时候,她并没有为自己拉票,而是在唱完《热情的沙漠》后,道着谢走回自己的休息区。那个时候我疯狂为她发短信,就是怕她会离开。后来仔细想,唱歌时的她带动了全场情绪也打动了很多人,如果她趁机要求人投票,相信会有人拿起手机发短信的,然而她没有。这样的心态,是我喜欢的靓颖——因为她真的不是为了冠军为了比赛而来的,她是为音乐而来,她只是喜欢唱歌。这样一个音乐天使唱歌精灵,我无法让自己不喜欢她。

  宇春和何洁都是四川音乐学院的科班学生,然而靓颖不是。因为家里条件不好,她15岁起就开始在pub里唱歌。我有个朋友曾经因为她而常驻酒吧,从来不看超级女声的他在听到我说靓颖参加了超女比赛后,开始发动自己所有朋友投票,并兴高采烈的以凉粉自居。这个朋友大我十岁,属于事业有成做事稳重的那类,却也会为了一个美丽的声音而疯狂——这样的声音,属于靓颖。在这样的家庭条件下依然坚持不懈坚强如故的她,值得让所有人去喜欢;坚强如她,从来没有被打倒过,还进入了四川最好的大学。

  喜欢Shania Twain、喜欢Christina Aguilera和Mariah Carey,这是靓颖的品位与偶像。ST、CA和MC的共同点就是唱功极棒,虽然风格不同追求者层次不同,但无损她们实力派的名声。宇春曾经唱过Shania Twain的《Come On Over》,和靓颖唱的同属Shania Twain的《Any Man Of Mine》比起来,孰优孰劣自然是不用我多说的。毫不花哨的靓颖,很轻易的赢到了我的心。

  这样的张靓颖,若进入不了超女决赛,我只能说是赛事的损失,却无碍听众——因为无论靓颖有什么,所有的凉粉们都会支持。

  爱上张靓颖,没有任何理由。

  支持张靓颖,没有任何缘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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